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9687:好评
酒店前台接待的服务员(其中有一个女孩子)服务态度太太太差啦,因有急事就赶着问她些问题,居然问了三遍都不吭声(听到了但不予理睬),我有些生气,又着急要去办事赶车,就说先把房卡放在她这,结果被给扔了出来(用扔字一点都不夸张),当时着急理论了2句就走了,回来后又想去解释澄清事实的时候这个服务员居然态度蛮横不承认,而且当时领班也见到她的态度恶劣,我气愤的想投诉这女的,并要了她的工号,但是事后想想自己忍住了,忍住的原因是觉得小姑娘工作不易,如我投诉她也许不会失去工作,但肯定会被扣工资的,所以得饶人处且饶人吧!今天提出建议只是希望酒店能提高服务质量吧!
Jordan:好评
位置偏远,连个出租车都打不到
会员7143:好评
免费升了套房,??一个!住的更宽敞了!感谢!